美國曾經於1990年左右以301條款對付台灣

但現在要拿來對付大陸

那什麼是301呢條款呢?

所謂的301是指美國貿易法第301條

向關條文包含302-310條

該法律是美國用來報復簽了貿易合約(協定)不執行

或者明明是貿易夥伴卻採取不公平方式對待美國的國家

美國啟動301的方式有二種

1.由利害關係人提出(民間)

2.美國貿易代表署提出(官方)

官方出提出也有兩種模式

1.徵詢貿易政策談判諮詢委員會

2.針對特別301 優先指定國家

一旦被提出301可能下場有

1.暫停執行已簽訂之貿易合約(協定)

2.課徵關稅

3.貿易限制

4.徵收費用

5.限制美國政府服務

6.要求消除相關措施

7.補償美方利益

8.無措施

而決定哪種棟則是由總統決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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