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曾經於1990年左右以301條款對付台灣
但現在要拿來對付大陸
那什麼是301呢條款呢?
所謂的301是指美國貿易法第301條
向關條文包含302-310條
該法律是美國用來報復簽了貿易合約(協定)不執行
或者明明是貿易夥伴卻採取不公平方式對待美國的國家
美國啟動301的方式有二種
1.由利害關係人提出(民間)
2.美國貿易代表署提出(官方)
官方出提出也有兩種模式
1.徵詢貿易政策談判諮詢委員會
2.針對特別301 優先指定國家
一旦被提出301可能下場有
1.暫停執行已簽訂之貿易合約(協定)
2.課徵關稅
3.貿易限制
4.徵收費用
5.限制美國政府服務
6.要求消除相關措施
7.補償美方利益
8.無措施
而決定哪種棟則是由總統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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